好不容易才考入大学的女生袁某,为满足虚荣心,先后11次采取入室行窃的方式,偷盗校友的现金、随身听等物品,连化妆品、卫生巾也不放过。近日,袁某被合川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、缓刑两年,并处罚金3000元。
袁某出生于忠县,今年才21岁。她2005年高中毕业后,考入了某大学法律事务专业。进入大学校园,她注重吃喝玩乐和讲究穿戴打扮。很快,父母给她的并不算少的生活费已不能满足消费需求。她便将目光盯向校友身上,盘算偷盗。
2005年9月的一天下午,她趁外寝室学友李某到本寝室来玩扑克之机,将李某的钥匙偷偷拿走,配制了一把钥匙后,然后把原钥匙悄悄还回。待到当天晚自习时,袁乘无人之机,用配制的钥匙打开李某所在的寝室,将苏某置放在抽屉里的130元现金盗走。
同月下旬至10月,袁某故伎重演,先后4次盗得现金320元、价值200元的饭卡一张、雅芳保湿霜1瓶、“李医生”护肤品和祛痘产品各1套。
袁某的偷盗行为一直持续到2006年,共实施11次之多。直到去年5月30日晚上8时许,她采取踢门入室手段,偷走校友的玉手镯一个、卫生巾一包,被宿舍管理员发现才露馅。袁退赔了受害人全部经济损失